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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電影從沒讓人失望,《鳥人》再上層樓,整部電影除了頭尾,中間全部的鏡頭用特效接起來像是一鏡到底,成了電影最大的賣點。但《鳥人》厲害之處在於一鏡到底不單只是炫技,更藉由電影形式的選擇,以及虛與實之間的隱喻指涉,豐富了電影的意義與內涵。
 
 
 
 
 
蝙蝠俠與鳥人
米高基頓飾演的雷根在演過三集《鳥人》電影後淪為過氣明星,他把卡佛的小說搬上百老匯的舞台,試圖再度證明自己,重回往日的榮光。選角本身就是個極大的諷刺(甚至有點殘忍),因為在真實世界裡,米高基頓就是在二十幾年前演《蝙蝠俠》的過氣明星(而且只演兩集...),翻開他的作品年表,真的很慘阿~這將近二十年來最有名的角色恐怕是《玩具總動員3》的男洋娃娃Ken。於是劇中角色跟現實世界的演員產生某種奇妙的連結與巧合,裡頭奮力一博想要力挽狂瀾的,不只是過氣的雷根,也是過氣的麥可基頓,BirdmanBatman也形成有趣的對比。
 
 
劇場與電影
一鏡到底呼應了電影裡舞台劇的主題,整個紐約彷彿成為一個巨大的舞台,沒有剪接的長鏡頭,讓觀眾彷彿透過攝影機在舞台自由游移觀看。長鏡頭也帶來更強大的戲劇能量,例如艾瑪史東被老爸抓到吸毒跟老爸吵架那場戲,艾瑪史東連珠砲般的台詞到最後發現自己說錯話傷害了父親的神情,光這場戲就足以讓她入圍奧斯卡最佳女配角。但透過特效巧妙的連接,我們能在看似連續的電影中,得以自由地進入不同的時間與空間,這點又跟舞台劇的換場換幕是有點相近的,這種電影對於舞台劇的諧仿,近期玩得最有創意的,應該是2012年Joe Wright的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。
 
 
真與假
一鏡到底也模糊了真與假之間的界限,照理來說一鏡到底會讓我們會認為是真實發生的,但是電影從頭到尾又不斷暗示,我們看到雷根的超能力,其實只是他深陷自我困境的幻想。真與假成了《鳥人》裡面很重要的主題,麥可嫌雷根拿假槍上台太遜讓他無法入戲,後來雷根拿了把真槍上台自殺。麥可說只有在舞台上他才是真的,說到底電影跟戲劇都是以假亂真,但偏偏在戲假時,情才顯得真了。一鏡到底也為電影帶來巨大的壓迫感,從開頭的吊燈落下,到最後雷根拿著真槍上舞台,不知何時要開槍讓人坐立難安。電影不斷暗示將有大事要發生,又不斷延長觀眾的焦慮,套句電影裡說的,就好像有人拿小鎚子再敲你蛋蛋一樣。
 
 
愛與崇拜
那《鳥人》到底在說什麼呢?我想電影片頭裡字母配著鼓的節奏錯落出現的詩句,下了最好的註腳(雖然大部分的人來不及看到整句畫面就消失了...),那是整部電影不斷出現的瑞蒙卡佛,刻在墓碑上的墓誌銘。「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, even so? I did. And what did you want? To call myself beloved,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.」這個”beloved”可以有兩種解釋,就像前妻訓斥雷根說「你總是分不清楚愛(love)跟崇拜(admiration)」,雷根汲汲營營希望獲得種人肯定,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,卻忽略了身邊愛他的人:他的女兒、他的前妻、他的小三。人總是把自己存在的價值建立在別人的目光與崇敬之下,演員希望劇評能寫好評,年輕人希望在推特上成為朋友的話題。雷根要認真做舞台劇大眾不感興趣,意外在時代廣場穿內褲裸奔反而一夕爆紅;最後在舞台上自殺,反而讓原本把他評得一文不值的劇評讚譽這是偉大的行動藝術,《鳥人》試圖告訴我們,原來我們如此在意的名聲、自尊是如此地荒唐可笑。反觀前妻離開前的一句「對了,你不是法拉佛西」,倒是整部電影互相傷害攻擊的台詞中最溫暖的一句話了。
 
英雄與凡人
為什麼超級英雄會受歡迎,除了有凡人所沒有的能力之外,更在於英雄承受常人所不能承受的,觀眾可以暫時忘卻自己是個凡人,在走出戲院前的兩小時進行自我催眠。卡佛的小說裡面沒有英雄,只有凡人,會不小出軌,酗酒戒不掉,傷害所愛的人,這樣看來雷根還真有點卡佛筆下人物的調調。最後的結局開了觀眾一個大玩笑,正當觀眾以為悲劇收場的時候,突然變成個圓滿的大結局,觀眾又滿足地覺得電影要結束了,又突然變成了悲劇。就像雷根走在街上的小劇場,轟隆的隕石落下天上還有雷射巨鵰,站在屋頂上準備一躍而下還響起了史詩般的交響樂,《鳥人》故意玩弄觀眾對於類型電影或是英雄電影的期待,導演知道觀眾就愛看這味的,但就偏不給你,也難怪很多人看得很不痛快(其中一些人可能是被預告騙進戲院的)。對比時下流行的超級英雄電影,有決鬥、有高潮,最後峰迴路轉總是邪不勝正,英雄電影知道觀眾喜歡什麼,就像垃圾時物一樣塞給你,觀眾也樂得買單。但是,一部觀眾喜愛的電影,是否就代表它有存在的價值呢?
 
 
名氣(popularity)與名望(prestige)
電影裡麥可說:"Popularity is the slutty little cousin of prestige.",同樣受到眾人愛戴,有名望(prestige)似乎比有名氣(popularity)更高一級。劇評對雷根的諷刺更是一針見血:「你不是個演員(actor),你是個名人(celebrity)」。的確我們常將是物貼上標籤來分別優劣,有些東西聽起來就是比較厲害、比較高級一點的。就像「劇場」好像比電影高一等,而英雄電影在電影中,又再次一等(雖然英雄電影大部分真的都很爛)。就像20世紀初的音樂家康果爾德(Erich Wolfgang Korngold)在流亡到美國開始寫電影配樂之後,從此不再被視為是個「古典音樂作曲家」,而是個「電影配樂作曲家」,即使他的音樂比起同期的音樂家毫不遜色,他還是被貼上了次一等的標籤。
不只是評論家,我們每個人都喜歡去評論事物的優劣,但多少時候出於真正了解本質?多少時候又只是因為心中的標籤而做出論斷呢?
 
 
《鳥人》到後面突然有點哲學辯證的味道了,人該為了什麼存在呢?該為了眾人擁戴的名聲?該為了所愛的人?該為了藝術的追求?想了很久為什麼最後雷根要跳下去呢?我想到汪峰的《存在》,「是否找個藉口繼續苟活/或是展翅高飛保持憤怒/我該如何存在」,或許就是找到了存在的意義吧?帥得目眩神迷又酸得理直氣壯,《鳥人》怎能叫人不為之傾倒。
 
P.S.個人強力推薦兩本卡佛的短篇小說集《新手》跟《大教堂》,前者就是鳥人裡面的<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>,當年出版時被編輯大幅刪改,直到最近才有美國的學者找出當年卡佛的手稿,重新復原出原來每篇小說的樣貌。卡佛小說裡有種荒涼、悲苦,卻又透出點生命的微光,文字簡單沒有太多廢話,我很喜歡那種調調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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